近日,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了解到,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,引導光伏制造行業加快轉型升級,推動我國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,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導的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》正式對外發布。
文件指出,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、環境保護、節能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,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產業規劃及布局要求,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城市總體規劃、環境保護規劃等要求。文件還稱,國家法律法規、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基本農田保護區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、自然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、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生態環境敏感區、脆弱區等法律、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光伏制造項目。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應逐步遷出。
文件強調,光伏制造企業應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。對加強技術創新、降低生產成本等確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,報行業主管部門及投資主管部門備案。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,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%。在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上,首先,光伏制造企業應采用工藝先進、節能環保、產品質量好、生產成本低的生產技術和設備。其次,還應具有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、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,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%且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。
同時,光伏制造企業按產品類型還應滿足以下要求: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大于3000噸/年;硅錠年產能不低于1000噸;硅棒年產能不低于1000噸;硅片年產能不低于5000萬片;晶硅電池年產能不低于200MWp;晶硅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200MWp;薄膜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50MWp。